各学院:
2017年,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开展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,根据基金委《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介绍
自2012年,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了“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”,资助本科生以插班生形式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,或赴国际组织、实验室、企业等进行科研实习,时限为3-12个月。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5月和9月分2批进行学生选派审批。
同时,每年留学基金委会组织新项目申报和已获批项目总结考核,对项目进行动态考评。
二、 关于新项目申报
1、 请各学院根据重点发展学科情况,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,选择国外高水平院校,或外方的优势、特色专业项目进行申报。同时,应提交与外方签署了包含本科生交流条款的协议(校际协议或院、系际协议均可),须包括交流形式、交流时间、交流人数、学费支付或者免除方式等,协议应在有效期内。
2、 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支持项目:
1) 结合国家战略、针对某一领域急需人才培养项目、教改实验项目、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的项目;
2) 免学费、学分互认、有详细学习计划的课程学习类项目优先支持。
3、 对高收费项目、新签协议尚无学生派出项目、计划不详实的一般性毕业设计或实习项目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,留学基金委在专家评审时将从严掌握。
三、 申报办法
1、 申请材料
1) 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(参考附件申请书起草要点进行填写)
2) 与外方合作协议复印件
2、 申报方式
请于2016年11月25日(周五)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lk@sdu.edu.cn。纸制版需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本科生院(中心校区明德楼b111)。
国际事务部将与本科生院统一组织申报。
咨询: 本科生院 盛老师 jlk@sdu.edu.cn
国际事务部 张老师 jqzhang@sdu.edu.cn
附件: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
本科生院
国际事务部
2016年11月18日